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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11-08
2024
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云龙校区管委会、各院(部)处(室):为做好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题范围2022年已立项尚未结题、其他延期未结项和2023年提前结项的校级科研项目。二、结题要求按照《关于申报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海科科字(2022)6号)、《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海科科字(2023)13号)执行。三、材料要求1.学院(部门)审核通过的纸质版《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4份;2.项目成果和证明材料1套(包括论文,获奖成果,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3.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和有关财务制度。四、截止时间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送至科研处办公室(美兰校区图书馆606),同时报送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五、其他要求1.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课题。2.各部门要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确保按项目申报书要求完成结题。联系人:贺老师、许老师电话:0898-65961186电子邮箱:keyanchu6596@126.com。附件3: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_20241108145131A129.doc附件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_20241108145137A130.doc
2024.11.08
10-28
2024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龙校区管委会、各院(部)处(室):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充分激发广大教师参与应用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及前沿探索的热情,培养科研学术骨干,推动专业建设与发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项目类别和研究范围2024年校级科学研究项目设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博士基金专项、创新研究团队项目。项目研究要紧密结合社会发展需求,服务于海南自贸港建设,彰显职业本科办学特色。(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以培养科技人才为主要目标,整合专业优势及科研资源,打造创新团队,逐步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学科体系,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为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二)重点项目、博士专项基金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海南省社科规划等项目指南,主要立足凝练研究方向、培植科研题材,鼓励跨学科研究和开展产学研相结合的校企合作项目研究,为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奠定基础。(三)一般项目依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等项目指南,重点培养和扶持青年人才,提升广大青年骨干教师的科研水平和能力。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二)重点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团队核心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核心成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团队总人数不超过10人(含负责人)。(四)申报博士专项基金的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五)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能超过35岁(含35岁),已承担过校级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和一般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一般项目(六)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专业及研究领域必须符合申请项目的研究方向。(七)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负责人仅限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参与者参与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2个。(八)历年立项未按时结题和被撤项的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自撤项发文之日起)不能申报。(九)项目申报者应做好文献检索工作,避免重复研究,凡已在其他部门立项的研究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已承担省级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暂不能申报。三、经费支持额度一般项目1万元/项、重点项目及博士专项基金2万元/项、创新研究团队项目.5万元/项。四、项目申报程序(一)各院(部)处(室)的负责人组织本部门教师申报。行政部门教师可直接向科研处申报,也可通过相关学院或教学部申报。各部门推送申报项目5项以上,各平台推送申报项目2项以上。(二)由各院(部)处(室)对本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签署意见,按时报送至科研处。(三)各院(部)处(室)统一将《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并加盖公章报送科研处。电子版需同步发送。五、项目管理(一)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计算),项目申请延期仅限1年,否则视为自动解除该项目,所拨经费追回。(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严格遵守学校管理相关规定,按期按质完成研究任务。凡是验收项目不通过或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将作撤项处理,追回经费。3年内不能参加同类项目申报。(三)研究周期第一年项目应进行中期检查。(四)各类各层次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内完成研究工作。(五)项目结题要求1.一般项目申请结题需公开发表1篇论文。2.重点项目、博士专项基金结题需公开发表2篇论文;结题当年须申报省级及以上项目,且申报研究领域应与校级项目一致。3.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结题需公开发表3篇论文,其中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或依据申报书成果结题专家组评定。4.项目结题需经专家组(或校学术委员会)鉴定通过。5.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标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资助项目+课题编号。6.若项目在研期间获省级及以上立项资助,该项目将并入上级项目研究视为结题,项目经费并入使用。7.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需经知网数据库主页收录。8.其他成果结题方式依据申请书,结题鉴定由评审专家评定。(六)请各院(部)处(室)认真做好研究环节的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质按量完成申请书约定的任务。六、其他事项1.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2.项目负责人须按研究计划开展工作,一般不允许延迟结题,如遇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研究,需提前提出延期申请,填写《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原则上只允许延期一次,最长不超过1年。3.学校将根据校级项目的进展情况择优选择项目,作为孵化培植项目申请省级课题。4.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贺老师、许老师电 话:65961186 电子邮箱:keyanchu65960126.com。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_20241031111425A665.docx附件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_20241031111429A666.xlsx附件3.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_20241031111432A667.doc
2024.10.28
10-12
2024
关于开展2024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
云龙校区管委会、各院(部)处(室):为奖励在我校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合作、成果转移转化,在服务海南自贸港科技创新、学术繁荣和创新人才培养等领域做出贡献的个人、组织,激发师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服务社会的积极性,根据《海南科技职业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海科科字﹝2023﹞22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原则。本次评奖设自然科学、社会科学2个大类奖项,成果申报范围按照学校“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每大类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励数原则上控制在总申报数60%以内,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数分别不超过10%、20%、30%。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署名人数分别不超过6、5、4人。二、申报要求1.最近5年(2020年1月1日后至今),以“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院(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依托我校建设的科研平台”为第一承担单位的,符合学校“奖励办法”中规定的成果均可申报评奖。持续至今的自科项目,起始时间不限。2.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申报日前公开发表(出版)。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应用型设计作品等转化应用性成果应当于申报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或成果转化。3.公开出版的著作以出版社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成果署名与版权页一致。刊发的论文、研究报告以出刊时间为准,成果署名与刊发时署名一致。研究报告以被领导批示或被有关决策部门采纳证明文件的时间为准。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应用型设计作品以项目通过验收、结题及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成果推广应用以推广协议、证明及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有效证明时间为准。4.鼓励省内外校企合作、高校合作成果申报。社科类合作成果,本校作者须为第一作者或主编(第一主编)方可申评;作者署名包括两个及两个以上作者单位时,以本校申报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方可申评。自科类合作成果,以海南科技职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须征得合作单位及合作者书面同意证明。5.每个申报人以第一完成人只能申报1项;参与(多人合作的成果)申报不得超过2项。多人合作的成果应由第一完成人、第一作者牵头申报。三、申报要求1.成果作者申报由所在单位初审汇总,由申报单位统一向科研处申报。2.申报评奖须按要求填报《评奖申报表》(一式4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并报送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电子版以“XX单位+*******成果”命名统一发送至邮箱:keyanchu6596@126.com。联系人:邱老师、王老师联系方式:0898-659611863.成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四、评奖程序各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奖励成果名单,学术委员会审议提出年度拟奖励项目名单。将年度拟奖励项目名单报学校审定。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_20241113145051A206.docx附件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自然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_20241113145102A207.docx
2024.10.12
04-29
2024
关于申报2025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5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要求2025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二、申报流程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网上填报。申报流程如下:(一)申报用户注册登录。在管理系统点击“申报用户登录”,进入政务服务平台登录界面,使用政务服务平台的账号登录。若没有政务服务平台账号,请注册后,重新在管理系统点击“申报用户登录”进入政务服务平台登录界面登录。(二)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相关佐证材料通过附件上传。(三)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请书)。三、申报材料(一)申报人需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二)申报单位按照2025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限项清单(详见附件2)要求进行遴选推荐,并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单位推荐函,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如无单位推荐函,将不进行受理)。(三)实施无纸化受理,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生成PDF文档,需要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合作研究单位均需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管理系统。同时,有合作研究单位需要上传合作单位协议书。(四)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的、上传的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中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的、申报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有合作单位未上传合作单位协议书的,以及依托单位未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单位推荐函的,一律不予受理。四、时间要求(一)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17:00。(二)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网络拥堵。五、咨询联系方式(一)申报项目咨询电话联 系 人:李加星联系电话:65335205(二)申报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系统技术服务人员电话:400-161-6289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5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_20240429144532A056.pdf附件1:2025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_20240429144502A053.doc附件2:2025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限项清单_20240429144505A054.xls
2024.04.29